进行商标异议答辩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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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商标异议答辩要注意什么?

作者: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6 08:00:30

重庆商标注册证r和tm区别有哪些?取得商标受理通知书后、领取《商标注册证》之前可以使用TM标记,但只有在取得《商标注册证》后才可以使用R标志。R和TM,都是商标注册的标记。TM英文trademark的缩写,是指标注的文字、图形或者是符号的商标。在我国,一般在取得商标受理书后,商标注册证颁发前使用。不受商标法律保护。而R则是register的缩写,意义是表示标注的文字、图形或者符号已是注册了的商标,证明已受法律保护,是具有专用权以及享有权的。

TM和R的法律保护力度相差在于,商标TM并不对商标本身起到保护作用,而商标R却对商标本身是具有法律的保护作用的,这就是R和TM之间的最大区别。另外一个区别是,在商标注册未通过前,我们不能提前打R标志;如果已经拿到商标受理书,我们就可以为商品或服务打上TM标志。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针对这个情况,我们给未注册商标成功的商标,打上TM标志,是存在一定法律风险的。如果注册商标已经申请成功,那么我们就可以为自己的商品打上R标志,可以获得商标权保护。

在进行重庆商标注册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的可能,尤其是在商标异议阶段,很多企业由于异议答辩没有做好,导致商标被驳回,没能成功注册下来,那么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注意那些问题呢?下面我司就带大家来看看。

1.抓住重点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有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2.专业的团队做专业的事异议答辩需要有专业的团队去做,经验丰富的代理机构安排专人去撰写案件,做好异议答辩程序。代理机构通过答辩针对异议理由进行反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尽可能让自己申请的商标获准注册。

3.针对性强答辩就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有理且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也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其答辩是有根据的,不是凭空捏造。

4.突出优势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被异议人在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

5.按期答辩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是无限期的,因此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

凭借着自己的独特优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在创业,在这个经济迅速发展的年代,谁掌握了好的资源,谁就有了主动权。商标是不可预知的巨大商机,商标也是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区分不同公司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标志,对指导市场交易,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有的老板就问了,商标这么厉害,注册商标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1.中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重庆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2.商标就是通关文牒,一家公司想生存和发展就要注册商标,有了商标就可以在市场上驰骋。

3.如果你的商标没有注册的话,就受不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可能因他人相同或类似的商标注册批准,你所用的会被禁止使用。

4.商标注册须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并具有稳定性。相对而言,生产者和经营者更注重产品质量,而且可以通过查询资料核实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而核实未注册商标企业的情况并非如此简单,因此消费者购买注册商标商品的权益保障性较大。

当然,仅仅通过商标注册来识别商标的质量还不够,而且还需要查看商标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身份标志是否已注册主要基于商标旁边是否有注册标志。因此,如果企业经营者想稳定安全地使用商标,最好注册。

“近年来,专利法的实施成效显著,进一步加强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注重发挥专利制度在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创新能力提升方面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专利法实施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6月23日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报告时表示。陈竺指出,从此次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专利法的实施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专利质量总体上还处于较低水平,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关键产业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占有比率低,作为衡量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关键指标的专利维持时间明显偏短,面向国外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较薄弱,等等。

其次,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例如,专利维权存在“时间长、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以及判决执行不到位等状况,挫伤了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利用专利制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其三,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地方专利管理部门的工作存在重扶持专利申请、轻促进专利运用的现象,科技、经济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结合不够紧密且缺乏合理的分工;国防专利成果转化渠道不畅;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申请、轻运用”的问题较为突出,专利“沉睡”与“流失”现象并存。

其四,专利公共和社会服务能力不强,与快速增长的社会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分散,各地专利管理机构设置参差不齐,无法实现专利与其他类型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管理;专利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信息资源开放不充分,高质量的专利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等。针对法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专利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为,要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对实施专利法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专利保护,有效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完善专利代理等社会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专利制度的良好运行。作为实施专利制度最重要的环节,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专利的市场价值。

对此,检查组认为,政府部门要加强职能转变,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产业、能源、环境保护等政策,大力引导和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创造和运用专利等知识产权。具体而言,检查组建议,在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中突出专利质量导向,引导创新主体更多关注前沿核心技术研究,深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处置和收益权改革,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搭建产学研用结合的专利运营平台,健全以市场和需求为导向的专利成果转化机制;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专利创造和运用的主体;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增强企业掌握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同时,检查组还建议修改专利法及相关法律,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比如,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对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专利诉讼举证责任制度;加强展会活动中的专利执法保护;加大对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查处力度;完善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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