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专利申请要注意哪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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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专利申请要注意哪些细节?

作者: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26 08:36:20

国家鼓励创新,所以近年来的财政政策会一边倒向创新性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贯标、AAA信用认证等资助项目的申报都得把企业科研投入的账目资金、科研人员数量、技术发明数量作为参考对象,如果科技型中小企业受限于规模和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都不完善,知识产权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种种“雷区”都会制约其发展能力。

一、知识产权战略相对孤立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因为经验不足经常用孤立的眼光看待知识产权战略,局部地应付一些可能出现的侵权行为,导致在实际运作中往往会产生冲突甚至发生矛盾。决策者应当以高度的战略眼光审视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布局与企业整体战略结合起来,以提升整个创新系统的动力,从而更好地融入到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中去。

二、偏“数量”多于“质量”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规划还在摸着石头过河额阶段,更多是倾向于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登记版权等实质性拥有知识产权数量的行为。管理者误把知识产权数量等同于重大科技成果而非技术转化。然而,不管是商标证书还是专利证书都只是锁在保险柜中的一张证书,纸张表面的知识产权毫无价值,只有在流动、转化中实现商业化利用才能体现其价值。

三、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大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收到资金制约,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主要设置在研发、法务、财务等部门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事宜由这些部门的员工兼职。然而知识产权管理是一项专业化程度非常高的工作,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要求既懂技术、又懂法律,财务、管理也要有所涉猎,是一个复合型人才。单纯依赖兼职人员管理知识产权,无疑是毫无靠谱的。

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项目补助的一大板块,是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新型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在实践中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高质量的知识产权运营就可以获得丰厚的利益。在适当的时机通过知识产权实现融资变现,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更大的资金收益。所以,我们的广大经营者一定要管理好知识产权布局,为企业发展壮大做足准备。

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对商标局业经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根据〈〈商标法〉及有关法律,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法律行为。也是重庆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程序。提出商标异议应向商标局提交下列文件:

(1)按格式规定填写的〈〈商标异议书〉〉两份,并加盖公章;(2)提交能够证明其异议理由的有效证明材料;(3)缴纳异议规费。

商标申请书件包括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他人不使用或注册不当商标等。各类申请既有共同的基本要求,又有不同的具体要求。

一、商标申请书件(含重庆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补证、注销和撤销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毛笔填写,提倡用打字机打印;文字书写必须合乎规范,字迹工整、清晰。

二、随同申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使用光洁耐用的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图样可以与实际使用时所需大小相同。

三、商标申请书、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的章戳,申请人名称及章戳应当与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申请书和委托书上还须加盖代理人章戳;对于国外申请人,要详细填写中英文企业名称和地址;委托书可由企业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名。

四、一份商标申请书中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所列的具体、规范名称填写。

五、申请书和委托书所填各项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当在改动之处加盖代理人或申请人章戳,或由修改人签名。

六、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编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的申请书件,不予受理。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的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补正,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后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未作补正或超过限期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七、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书件应当附送中文译本。

八、各项申请都需按规定交纳费用。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在现实中注册商标的行为越来越频繁,商标被驳回也越来越成为常态,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工作必然会受到主观方面的因素影响。针对相同类型的个案,不同的审查员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判断结果。

因此,商标驳回复审作为商标救济的重要途径,不得不重视,特别是重要的商标类别被驳回后,一定不能就此放弃,驳回复审做得好,依然能拿回商标。商标驳回复审法律依据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具备条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

(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则被视为无效。

(四)申请驳回商标复审,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二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

(五)交纳商标评审费。符合上述要件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该申请。手续不齐备的,退回申请书件限期补办。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多数意见,作终局决定。多数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终局决定否定商标局的核驳意见,准予初步审定,刊登《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终局决定维持商标局的核驳意见,不予初步审定,再予驳回。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都必须执行。商标驳回复审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

2.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

3.企业简介

4.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

5.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

6.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

9.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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