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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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色可以注册成商标吗?

作者: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2 08:57:34

我国商标法第52条第2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构成商标侵权。这一规定规范,明显针对流通领域。我国商标法第52条主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中第1项被认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即为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也就是说,商标法第52条主文及其第1项,并没有对被禁止的主体作出进一步限定,即没有限制只有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所以,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构架,如发生类似行为仍然属于商标侵权。与之对比,上述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规范的重点之一,明显针对生产领域。

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本文认为,在OEM合同关系中,中国制造商者虽然不是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经营,但是仍然无法逃脱商标法规定的构架,只要是未经人重庆商标注册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即使没有销售,只单纯生产,也构成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甚至犯罪行为。

中国加工承揽方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审查其产品商标是否侵犯中国商标权。如果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但仍然生产或继续生产,无论外国公司是否提供外国商标权证明,至少构成帮助侵权。当下,涉外定牌加工(OEM俗称贴牌)侵犯中国注册商标权的,中国商标法是否适用,是理论问题,更是实务中的迫切问题。在OEM合同中,中国承揽方依据外国公司订单生产产品,所有产品均为出口,不在中国销售,中国生产者的名字并不在产品上出现。对这种情况是否受中国法律管辖,即OEM是否可能侵犯中国商标权,业界有着不同的认识。

有意见认为这不构成侵权,理由是中国承揽方不是商标注册商标权人,没有用有关商标来标识自己的商品,不构成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商品上使用,不属于中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业交易。所以类似涉外定牌加工的行为,不应根据中国商标法,判定侵犯中国商标权。同时,这类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对象是生产过程中的单纯产品,并非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有关产品到了境外目的地,才转化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品。

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将商标侵权行为仅局限于直接侵权,将商标法适用范围仅限于流通领域,因此很值得探讨。实际上,中国商标法完全适用于涉外定牌加工合同。

您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都做好保护工作了吗?何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有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类型:

一、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做平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例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电影、设计图形、计算机软件等一系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在中国主要指:专利权、商标权和商号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标记、原产地名称等一系列关于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适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特征:

1、具有专有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适用该项权利;

2、具有地域性:只在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经一国法律保护的某权力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3、具有时间性:只在规定期限保护,按照各国法律对各权利的保护规定,保护的期限长短可能不一致。违反的后果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

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详情请查阅《商标法》、《专利法》有关规定。小编建议如今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加重视,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一家企业必须要做的事。只有拥有了自己的商标、专利,才能使企业毫无顾虑的壮大规模。如今商标争夺案件屡屡发生,越早注册商标,才能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还未注册商标或者注册商号的企业,请立即行动起来吧!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在京召开了2016年普法工作总结会。据了解,作为全国“七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2016年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工作成效,《全国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全系统印发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各单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成效的普法活动,切实提高了系统内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普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是“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将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组织机制,提升普法工作的实际效果,提高系统内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思维水平,继续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夯实法律基础,提供法治保障。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负责人、法治联络员和公职律师参加了会议。会上,4家获得“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部门及在2016年普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进行了普法工作经验交流,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有关负责人还通报了专利法修改进展情况。

据了解,2016年,在由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组织开展的“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有2个部门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名职工获得模范个人荣誉称号,3名职工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重庆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又称“商标驳回复审”,是指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后,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满意,但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件进行复审和审议。今天,小编向大家介绍了商标驳回审查的内容。拒绝使用商标的原因有很多,包括:由于考试期间盲目。上面提到的代理组织查询是不利的,它是指超过了盲查询周期的查询。作者在以前的许多文章中都提到过盲期。

该商标在进行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将所有商标都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是三个月前的数据。如果申请人想查询一周前申请的商标,那么这个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个结果也是不可能查询的。拒绝的,代理机构不负责任,代理机构通常由申请人承担责任。违反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没有意义、夸大宣传、负面影响等。例如,29种麻辣绞盘的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意义。30类火下品牌也是如此。肉苁蓉33个品种的商标以通用名为由被驳回。成吉思汗在马桶上注册了11个类别,并被撤销为一个有不良影响的商标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答辩审查,依照《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复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商标局驳回的原申请人。

二、申请期限: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核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延误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延长三十日。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三、复审申请书: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当认真填写,特别是填写充分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上加盖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审定通知书》信封寄出(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期限内进行);

(4)申请人提交审查申请后,需要补充有关证明材料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在申请表中声明并提交与申请表相同数量的证明材料;在申请表中声明或者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补充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原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填写的商标、商品/服务等内容不得变更。

(6)复审费:申请复审的,应当缴纳驳回、复审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每次申请1500元。

(7)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8)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补正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退还全部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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