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重庆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重庆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和专利的区别

作者: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0-01 08:20:50

一、申请提交的材料不同:

1.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2.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商标图样。

3.著作权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学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厘米X12厘米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重庆商标注册与著作权和专利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和专利权不同:(1)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2.著作权与商标权不同:(1)取得权利的条件不同。著作权是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历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且获得主管机关的审批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

3.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技术方案,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即可不经过权利的许可,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使用它们;(2)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重庆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十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期满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如果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仍有六个月的宽限期。延长期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局将在期满后撤销申请。接下来让小编告诉大家商标续展的过程和商标续展的意义。

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一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前一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那么,商标续展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是什么?让我们了解一下中联重科和你的知识产权。提交的申请文件为: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到接待大厅办理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申请表要求逐项填写,必须打印或打印。

2、每一商标应提交一份续展注册申请。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联合商标的,应当以代表人的名义申请。

5、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在办理完毕后,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员确认申请是否合格。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书送达商标局。续期登记申请需缴纳1000元手续费。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登记申请的,应当缴纳滞纳金250元。委托商标代理的,申请人应当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费应当从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无形资产可能比有形资产具有更大和更多的核心竞争力。商标可以连续使用十年。在此期间,必须通过企业的广泛宣传和推广,积累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商标的更新可以使这种善意得以延续。

另外,现在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并不容易,所以很多人选择购买一个注册商标,而且注册年份越长,就越有价值。注册商标续展后,即使以后不再使用,也可以卖个好价钱。商标续展有助于申请驰名商标。商标注册时间越早,使用时间越长,通过续展成为驰名商标或驰名商标的可能性越大。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基础,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就不可持续,没有持续的创新,就没有上海的未来。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成果价值实现的法律桥梁,是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创新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和运用。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确保科技创新建设的基础保障,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创新发展。

近日,上海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充分考虑和吸收了当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通行规则,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强化保护、促进运用、完善服务、推进改革十二条知识产权工作措施,必将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发挥更好的支撑作用。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基础,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创新就不可持续,没有持续的创新,就没有上海的未来。《意见》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有效遏制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侦办力度,依法加大罚金的适用,剥夺侵权人再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强化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工作机制,统一司法标准,提高司法效率;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财产保全等司法保护措施,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二,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与完善检验鉴定、重大问题会商等工作机制,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尤其是加大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知识产权执法;加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定加强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上海、天津、广东、福建等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合作机制;探索在货物生产、加工、转运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创新并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组建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调解中心、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推进调解、仲裁、公证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第四,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将知识产权内容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体系和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诚信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

知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成果价值实现的法律桥梁,是推动创新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最终目的是让创新成果得到有效的转化和运用。为了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意见》提出,第一,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本市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和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加强本市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申请、运营权责,推动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将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第二,强化企业为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注重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效益,重点鼓励申请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制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办法,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和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第三,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建设产业集聚区,推行集群管理;推动大数据发展以及“互联网十”的创业创新活动,着力提升知识产权为“四众”、“四新”服务的能力。

第四,探索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争取国家将专利质押登记权下放至上海,扩大专利保险试点范围,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

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确保科技创新建设的基础保障,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创新发展。《意见》提出,第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探索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

第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积极研究探索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国家授权开展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自贸试验区和浦东新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体制。探索在沪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PCT专利审查中心。

第三,推进知识产权资源集聚。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共同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知识产权学院等项目,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沪设立“知识产权杰出贡献奖”,争取更多重大项目落户上海,使上海成为亚太地区知识产权申请审查地、知识产权纠纷仲裁与诉讼首选地之一。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把知识产权人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组建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集聚更多扎根中国,懂得国际法律和惯例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原则组建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完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推动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整合信息资源,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等信息和服务于一体的服务平台。

贯彻《意见》关键在于抓好落实,《意见》还提出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分工要求。我们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们要以《意见》实施为契机,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做出贡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般申请商标时,申请人都要提前了解清楚所要申请的商标类别以及对该商标的其他需求,找到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交由判断和设计商标通过率会更高。而在申请商标名称时,如果想让商标体现出产品的地方特色,将原产地名称申请重庆商标注册的话,既能通过商标体现出企业的特色和文化,而且对于塑造品牌影响力有更大的优势。

中国地大物博,各地土特产甚多,其特定品质大多由当地气候环境因素及传统工艺所决定,但是当一个地名作为证明商标申请注册,在其指定的商品上是否构成原产地名称,是由商标局依事实而认定的。原产地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标志中的一种。《保护原产包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中协定》中定义:原产地名称系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名。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

原产地名称是一种特殊的地理标志,它更着重于强调产源的独特性,往往是这种独特性决定了原产地产品的特定品质。我国作为《巴黎公约》成员国承担了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义务,但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保护原产地名称的专门立法,地名一般不能作为普通商标注册,如问保护原产地名称一直没有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现在,随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通过证明商标对原产地名称进行保护已成为现实。原产地名称,正如上面定义中所言,首先是一个地名,但并不是普通的地理名称意义。

只有当一个地名与某一商品联系起来,其商品的特定品质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地理因素,包括当地的土壤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传统工艺时,该地名才是这一商品的原产地名称。例如法国的CHAMPAGNE(香槟)和COGNAC(干邑)都是法国地名,因当地的环境因素使其盛产的葡萄不同于别地生产的葡萄,加之当地几百年形成的传统工艺,其生产的葡萄酒具有特定品质,所以香槟和干邑是葡萄酒的原产地名称。

又如是个地名,目前各地市场上的化妆品多数产于,但只是这些化妆品的产地,这个产地的自然因素不能决定化妆品的特定品质,因此,就不能成为生产化妆品的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是该地的生产、制造、加工者的共同财产,当地人只要符合规定的工艺标准,其生产、加工的商品达到特定品质,在依法履行手续后可依法使用。


 

版权所有:重庆亨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