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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书怎么填写?
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以商标注册申请人和名义,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时使用的文体。那么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书怎么填写?
1、申请人名称栏的填写:企业:填写企业名称,注意须与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登记的名称保持一致。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填写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2、申请人国籍/地区栏的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外国及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应规范正确地填写国籍或地区。
3、申请人地址栏的填写:企业: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个人:身份证地址或通讯地址均可。
4、代理机构名称栏的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应当与所加盖的代理机构章戳保持一致。
5、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编栏的填写: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6、商标申请声明栏: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要求优先权声明栏: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
8、章戳及签字:申请书需要加盖的章戳都应该是公章;申请人及代理机构的公章应盖在相应的位置上,所盖公章确保清晰。完整且不得覆盖申请书中所填写的文字。
9、商标图样框:商标图样应当清晰.完整且对比度分明。以颜色组合或指定颜色图样申请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1份黑白墨稿;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10、商标说明栏: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
11、类别.商品/服务项目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
商标查询是指重庆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到商标注册机关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公司与企业从概念和形式上有哪些不同之处?据了解,有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这个问题,为了帮助朋友们排忧解难,本章注册公司就来给大家说一说。
1、必须依法设立。即按照《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方式和程序设立。
2、以营利为目的。《公司法》规定,公司“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这是公司区别于其他法人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
3、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说明公司属于企业范畴。
企业,泛指一切从事生产、流通或者服务活动,以谋取经济利益的经济组织。按照企业财产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在法律上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独资企业,即由单个主体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二种是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出资人共同出资兴办、经营、管理、收益和承担风险的企业;
第三种是公司企业,即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
重庆商标注册显身手,对于商标注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不是很了解没关系,小编来告诉你:
1、需要准备好商标注册图样。商标图样可以是自己设计,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商标注册公司进行注册商标图案的设计。
2、商标注册需要准确填写项目及类别。这个是非常专业的选择,如果你不知到如何选择,那么请及时的联系我们,我们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问题解答。
3、商标注册的主体资质的提供。
1、以个人名义注册商标的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商标的需要提供个体工商户执照复印件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以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的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显身手,只要你有需要,欢迎随时来电!
1、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关于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
2、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即违反国家法律、违反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发明创造的完成依赖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获取或者利用的遗传资源;
3、被授予的专利权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即该专利权的授予将导致对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或者该专利权的申请人不是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4、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系在中国完成,专利权人未事先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保密审查即向外国提出申请;
5、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6、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即该外观设计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7、被授予专利权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的规定,即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9、外观设计专利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即其图片或者照片未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10、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即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或者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1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独立权利要求未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2、被授予的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该专利权是基于分案申请授予的,而该分案审查超出了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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