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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大部分人选择申请文字重庆商标注册?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目前,比较常见的就是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显然,图形商标比较漂亮,那么大部分的人为什么还是选择申请文字重庆商标注册呢?
01便于传播比如我们口口相传的宝马车,我们就可以使用宝马两个字来传播,总不能说那个蓝白圈圈的车吧,因此,使用文字商标能使得表达的意思更加的准确。文字商标是商标的主要要素,其与图形商标比较,便于大家称谓、便于搜索、便于传播,而传播是推广品牌非常重要的一点。
02能表达一定的含义文字商标通常能表达出一定的含义,比如:舒肤佳,给人一种用了皮肤就会很舒服的感觉;雪花,给人一种喝了啤酒就很凉爽的感觉;周大福,给人佩戴了就会很有福气的感觉。虽然说图形商标也可以表达一定的含义,但是图形商标的创意,也往往根据文字含义而来,那为何不先将文字商标进行注册呢?
注册文字商标的注意事项:
1.要符合《商标法》规定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如果你的商标占了以上八条任意一条,商标都不能注册下来。
2要具有显著性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比如说:苹果这个名字注册在水果领域,属于通用名称,肯定不能注册下来,而在手机领域,就可以注册下来。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说一个好的文字商标,胜过一只好的广告,而图形商标并不是没有好处!图形商标不受地域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看的懂,且图形商标丰富多彩、感染力强。
可见,图形商标比文字商标的表现力强,文字商标比图形商标更加的具有识别度和传送度。因此,一些有实力的公司,都是将文字和图形商标两者都申请注册,在使用的时候可以组合使用,从而将品牌保护和传播力度,做到最好!
商标恶意申请是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商标商誉,损害他人在先权利,或侵夺公共资源为目的进行的商标注册申请行为。恶意申请泛滥,损害了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浪费了商标标识资源和商标审查、注册、管理资源。那么恶意注册商标行为如何去管理?
商标注册的工作人员为我们做出如下回答。
1积极配合修改商标法,增加诚实信用条款及有针对性地防止恶意注册的规制条款。
2继续加快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使审查周期由现在的12个月缩短到10个月,异议和争议案件审理周期缩短到20个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严格依法审理,在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审查、异议、争议、转让、管理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对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及时驳回,对不符合条件的商标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4对于连续3年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及时予以撤销,既防止恶意转让,又充分利用商标资源。
5依商标管理机关职权及时主动撤销发现的恶意注册商标;积极受理并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或举报,一经查实,及时驳回恶意商标注册申请或撤销已经注册的商标。
6加强商标注册代理机构的监管,防止其成为恶意抢注的通道。
7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所取得的成果,震慑不法行为,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此条规定为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禁止宣传的基本规定。
有人认为此规定一出,驰名商标的推广意义将不再具备,甚至已经无法在公众领域做任何展现。虽然商标法作出了上述禁止性规定,但是并不意味着驰名商标不具有任何推广意义。因为品牌传播的方法,除了经营者可以主动采用各种形式的广告推送的办法之外,也可以被无意识的传播,例如某企业被以新闻或某项知识类网站以客观描述的形式播发了该企业驰名商标的持有情况,则该类情形既不能视为广告,也不能视为生产经营者的商业行为。换句话说,非商业行为的驰名商标传播均属于对企业驰名商标的合法传播。具体操作中建议如下:
1、驰名商标的信息的传播人尽量不要是该商标的生产、经营者。
2、传播行为具有真正的非商业性。例如关于产品商标知识的描述,百科资料的描述、在某项特定的非商业场合对本公司持有驰名商标情形的介绍等均属于非商业行为。
3、信息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不带有倾向性意见,不存在主观性很强的表述。
首先,在注册商标时,该商标被驳回。我们需要知道商标被拒绝的原因。
一、其他人则先申请注册。商标局审查商标时,首先在数据库中检索商标。对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发现同一商标被一人以上申请商标注册的,驳回后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按照“先申请”的原则办理。
二、违反禁令。中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三、违反相关禁止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只直接标明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型号;
(二)只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材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性;
(三)缺少其他特性。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全部特征的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但是,前款所列标志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注册为商标。
(四)、商标近似被驳回。如果两个商标在字体、发音、含义、图形构图和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和颜色组合等方面相似,容易误导或混淆公众,一般都会被认定为相似商标而予以驳回。一般来说,在品牌名称和标志设计过程中,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倚重的想法,很可能被认定为与商标相似而遭到拒绝。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拒绝理由,容易出现误判,所以我们应该谨慎。
(五)、侵犯“优先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前,他人依法取得或者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受侵犯。”申请商标注册时,著作权、名称权等在先权利,他人肖像权受到侵犯的,商标也将被驳回。知道什么原因被拒绝,然后再次提交商标的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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